🤝 职场文化
带薪年假怎么请?被拒绝时怎么办
为了切实用上受法律保护的权利
📖 6 分钟读完📅 2026-07-02
"这种氛围下根本请不了年假"——这句话在她脑海里转个不停。
2024年春天,来自印度尼西亚日惹的Dewi(24岁)在入职第9个月的一个夜晚,看着祖国朋友发来的消息,想的就是这句话。"我要办婚礼了,你能来吗?"——Dewi握着手机很久,没能回复。
她只向上司提过一次想请年假。对方说"现在是繁忙期",事情就这样搁置了。一直找不到再次开口的时机,4个月过去了。
依据日本法律,年假是公司"必须给予"的(《劳动基准法》第39条)。"不好请假的氛围"与法律上的权利毫无关系。入职满6个月10天、满1年6个月11天、满2年6个月12天——这项权利自动产生。
但现实中,"被拒绝了""开不了口"的外国劳动者声音很多。掌握正确的步骤,就更不容易被拒绝——即使被拒绝,也有办法应对。
带薪年假是《劳动基准法》第39条规定的"劳动者的权利"。公司拥有"时季变更权"(请求改期到繁忙期以外的权利),但没有"拒绝权"。请用下面的清单确认正确的请假方法和被拒绝时的应对方式。
01.确认年假是否已经产生
依据《劳动基准法》第39条,**入职6个月后产生10天带薪年假**(每周工作30小时以上、每周5天以上的情况)。之后随工龄增加(1年6个月后11天、2年6个月后12天、3年6个月后14天、4年6个月后16天、5年6个月后18天、6年6个月以上20天)。年假天数可以在工资单、公司的就业规则(内部规章)或劳动条件通知书中确认。
02.在希望休假日的2周至1个月前提出申请
法律上没有提前申请的义务,但**提前2周至1个月申请已成为职场惯例**。一般流程是先口头告知,再提交申请表(公司指定格式)。只要说一句"我想在某月某日请带薪年假,可以吗?"就可以了。
03.被问到理由时,回答"因私事"即可
法律上没有向公司说明请假理由的义务(《劳动基准法》的规定)。"因私事""有个人事务"就足够了。如果对方要求"详细说明理由",这个要求本身在法律上就有问题。
04.被告知"现在是繁忙期"时:确认时季变更权
公司拥有"以繁忙期为由变更休假时期的权利"(时季变更权)。但这不是"拒绝的权利",而是"请求改到其他日期的权利"。如果被告知"这天不行",请让对方提出替代日期,并以书面形式确认。重要的是要问一句:"那什么时候可以?"
05.不断被拒绝时:做好记录,向外部咨询
每次申请都请留下记录(日期、申请方式、上司的答复内容)。如果在没有明确理由的情况下被反复拒绝,可能构成**公司妨碍年假取得(违反劳动基准法)**。请向管辖的劳动基准监督署或よりそいホットライン(陪伴热线)咨询。可以匿名咨询。
06.活用每年5天的"年假义务取得"制度
自2019年4月起,对每年产生10天以上带薪年假的劳动者,**公司有义务确保其每年至少休满5天**(《劳动基准法》第39条第7项)。也可以按公司指定的日期休假。如果到年度末还不满5天,公司可能会主动说"请把年假用掉"——这是合法且正当的制度。
07.离职时:休不完的年假可以协商折现
离职时剩余的年假,原则上可以"在离职日前全部休完",或在"公司同意的前提下折现买断(1天工资×剩余天数)"。提出离职时,请同时表达休完年假的意愿。公司拒绝离职前的年假申请,在法律上是很困难的。需要注意:剩余天数的折现需要公司同意,并非法律上的义务。
Dewi后来参考这份清单,提前1个月重新提交了申请。上司提出"希望避开繁忙期前后",她调整了1周,顺利休到了年假。"早知道一开始就用正确的方式说"——她这样说。年假相关的纠纷,可以向劳动基准监督署咨询(免费、可匿名)。